早前說過「有關係」絕非表示有「因果關係」,那么「因果關係」又有些什么特質呢?以前曾寫過因著「缺乏運動」這項風險,會引導「更早死亡」這項惡果。以此為例,可闡明因果關係的各項特點。
要「診斷」因果關係的ABC個條件,就是必須先暴露在「風險」之下,然后結果才發生。「缺乏運動」者因為長期暴露在這個風險下,體質愈來愈差,患上愈來愈多的病患后,結果便更少去做運動,ABC終會因此而更早喪失性命。這時間上先有因后有果的情況很清楚。
時間上的先后,對執因執果有很關鍵的決定。往往兩個情況一起出現、關係密切,推想到很可能有因果關係,但反而分不清誰是因、誰是果!結果就出有一個「因果倒置」的大謬誤。近期一本熱賣的書籍《思考的藝術》,當中一篇題為「泳將身材的錯覺」:我見到奧運級的游泳健將的身材,心想是因為「游泳」這個因,所以便得到「身材」這個果吧!于是我也去努力游泳,卻怎樣也游不出樣!原來這些奧運游泳健將,先是因為他們本來已有良好的身型,所以才被揀選去特訓為游泳健將!
若果分清先后,弄清這個「因果倒置」的錯覺,然后再去看那些以美女俊男作代言人的商品與服務,便會頗為「無癮」:他們是先因為生得漂亮才被選為代言人,可不是因為用了這些商品才變靚變型了啊!
做運動更健康
因果關係的另一項條件,就是有一個「劑量——反應」(Dose-response) 關係:受到「因」的影響愈大,得出的「果」便愈明顯深刻。以前談過的一個臺灣「群組研究」(Cohort Study,又稱隊列研究),持續觀察四十一萬人的日常運動量,就發現「缺乏運動」與「更早死亡」有著清晰的「劑量——反應」關係!正面去看,若跟「不做運動」的群組比較,「低運動量」可減低死亡率14%、「中運動量」減低20%、「稿運動量」減29%、「極稿運動量」減35%。清晰的比例,闡明了「劑量——反應」的關係,成了因果關係的強力佐證。
「吸煙」這個因,導致「死亡」這個果,也是有清楚得很的「劑量——反應」正比關係。吸煙量愈多、時間愈長、抽毒質含量愈多的煙,就有著更可怕的殺人威力!但若果成功戒煙,甚至減少吸煙量,就可以漸漸減低死亡率。在煙民身上,ABC明顯與迅速體驗到的,就是在戒煙后呼吸系統的徵狀馬上減輕,咳疏了、痰少了、氣也不喘了。但若果未能一次成功戒煙,再抽煙的話,那些徵狀很快又重現了。這便說明因果關係的另一項要點:「測試——停試——再試」(Challenge-dechallenge-rechallenge)的反應:若果清晰記錄到這個反應,因果關係就更清楚了。
當然在臨床研究患病風險時,「停試——再試」可能不大可行,亦需要很長的時間去觀察,也很可能違反道德。但在日常生活大家都可能實驗過這個,那就是測試藥物的副作用。例如某些「鈣通道阻斷劑」(Calcium Channel Blocker,很常用的一種降血壓藥),在服用后會有「腳腫」的副作用。病人往往很擔憂會有其他肝、腎或心臟的問題引致腳腫,但若在停用藥物后,腳腫很快便消散;再服用的話,腳腫很快又重現。有著這些發現,就更加肯定那腳腫是藥物的副作用了。
因果關係延命
因果關係的另一個條件,就是在多個獨立的研究與觀察,都能得到相同的發現。假若因果關係只在某特定條件、某特殊環境下才發生,在其他情況卻發現不到,那便有很大的疑問。另外就是要考慮是否有「別有用心」者,藉著推銷一些因果關係來達到目的,如前篇提到有人為了強行「證明」MMR三合一疫苗跟兒童自閉癥有因果關係,便憑空作假一些研究發現為證明;然而其他獨立研究卻沒此發現,那真相才得以大白。
ABC后要證明因果關係的,就是因與果在病理生理學上有可以成立的機制。以運動來說,更多運動可以促進心肺循環功能、鍛煉體格、也令身體自行製造「安多芬」(Endorphin) 這讓人喜樂的荷爾蒙,便可紓緩壓力、改善情緒;也便是經過這些生理機制,結果令人得享更長的壽命。
但病理生理機制實有很大「順口開河」的空間:例如前篇說過有謂「廣東話」引致「鼻咽癌」,論者也可胡言亂語,說因為廣東話特別容易震動鼻咽的組織,結果便更易演變成癌癥云云。不明所以者,在聽到這些看似成立的理論,又怎能分辨真偽呢?
能夠更批判地去看因果關係,不隨便將有關係就當成有因果關係,更千萬不要將因果倒置:若能看通因果,自得生活穩妥。
參考:Straus SE, Richardson WS, Glasziou P, Haynes RB. Evidence-Based Medicine: How to Practice and Teach EBM, 3rd Edition. London: Elsevier, 2005.
香港家庭醫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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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顏寶倫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