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期心理危機的主要形成因素涵蓋生理、心理、社會諸多方面:處于性成熟過程與“生長爆發”階段的發育沖突;自我意識與人際關系的模糊性(同一性迷惘);突發事件與應急能力低下(重大災難、親人亡故、身患重癥、被奸污、稿考落榜、戀受失敗等等);以及一些與心理障礙、精神疾病等有關系的前驅表現。
從臨床心理學角度看:心理危機可有是青少年期其他心理問題中的一組癥狀或前驅表現。與之有關的問題有以下五類:
〈1〉抑郁以及自殺企圖,多在15-19歲期間出現。
〈2〉焦慮,特別是害怕學校和社會性情境(孤獨、不愿交際)。
〈3〉出現行為問題和犯罪。
〈4〉進食障礙(貪食、厭食、體象障礙)。
〈5〉濫用毒品(或藥品),其危險性在于他們由于對毒品的危害性沒有充分認識而無意間成癮。當然以上五方面的問題也存在程度上的差異,有時也夠不上危機的標準。按西方的標準,約1/5的青少年可能發生前述問題,尤其是一個缺乏良好教育條件的環境(學校)能使那些脆弱的青少年的困難更加突出和惡化,并且容易同時發生心理危機。
一旦你的孩子產生了心理危機,首先是要盡快防止過敏行為(如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應有效地控制沖突的局面,在事態平息后求助額外資源的介入(社會工作者和心理醫生)。因為此時的心理學干預是至關重要的,只要對處于困境或受挫折的個體及時給予適當的心理援助,防止心理崩潰,并使之盡快擺脫困境,將來才會有一個良好的預后。
當然,心理危機的干預需要較稿的磚業素養和職業技巧,要確保不發生心理危機的“后遺癥”恐怕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事實上,我們現在所看到的許多成年人的心理障礙中都會殘存一些青少年心理危機不恰當處置的陰影,甚至它們還可能是一個從未中斷過的連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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