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同樣是“良辰美景”:有些人會有“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等怵目驚心的感覺;有些人會覺得:鳥語花香,風光明媚,使人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對失意的人,卻是觸景傷情,不禁涕泗縱橫。
例二:同樣是“下雨天”:對農夫而言,可能是久旱逢甘霖;對戀人而言,那是和她共用一把傘親近她的機會;對正要出門旅游的人而言,心理會咒罵天公不作美,破壞了旅游計劃。
認知與解釋受個人內在心理世界影響,屬主觀世界,對同事件每人的解釋不同,其感受與反應也必然相異。感受系來自認知與解釋,每個人對自身的感受也必相信是真實的,然而在旁人眼光中,因為缺乏相同的認知,因此很容易認為此種感受是錯誤的、荒謬的。
下面的例子可以說明這種感受的差異。
小孩子對媽媽咆哮的說:“我討厭你、我恨你,你只是偏心大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你根本不愛我。”媽媽聽了這些話,會覺得好委屈,因為她深愛他,他卻不了解她。
案例解說:孩子的認知:“媽媽偏心與媽媽不愛我。”在客觀事實也許不正確,但孩子對自己的認知,則必相信其正確性。因此,他的感受“討厭與恨”也是十分真實。媽媽深愛孩子,孩子卻恨她,媽媽的委屈也是十分真實。二者的感受,雖未必“正確”,但卻都是“真實”的。
上述的基本觀念是,每個人的感受從別人眼光看來,縱使十分荒謬,但對自己本身卻如此真實,不容許否定。因此,肯定當事人的感覺是必要的,,但當事人若表現不好的行為,則要拒絕接受。
例如:二位兄妹吵架,哥哥打了妹妹,妹妹痛哭流涕,媽媽前來勸架,并責罵哥哥說::“大德,你怎么可以打妹妹呢?”大德回應說:“妹妹壞死了,把我的飛機模型弄壞了,我討厭她,恨死她了希望她死掉。”媽媽生氣地指責:“大德,妹妹很乖,你怎么可以恨妹妹呢?”
案例解析:大德恨妹妹,希望妹妹死掉,這種想法對媽媽而言是荒謬、不應該的。但對大德而言,卻是真實的。媽媽的反應否定了大德的感覺,會使大德覺得媽媽不了解他。
正確的做法是承認大德的感覺,但大德打妹妹是不對的行為,不要接受。媽媽的正確反應是:“大德,我知道妹妹弄壞你的飛機模型,讓你很生氣,很傷心難過。但是打人是不對的行為,我不接受你打妹妹的做法,你應該告訴爸爸或媽媽,我們會處理。”
為人父母應該了解:“感覺是真實的,不能被說服的”。唯有肯定子女的感覺,才能進一步溝通;否定子女的感覺,其結果便是切斷親子溝通。
再舉數例說明肯定與否定感覺的處置方法:
例一:
情境:有位浪跡在外的先生,每周末搭火車回家。有一天,他對太太生氣的說:“我恨透坐火車了。”
處置(1):“怎么會呢?坐火車可以觀賞風景,也可以看書,可以觀賞人生百態,我好喜歡搭火車。”(否定感覺)
處置(2):“說真的,每個禮拜,你回來臺北---臺中奔跑,真的好煩、好累,我了解你的心情。”(肯定感覺)
例二:
情境:一連下了好幾天的雨,小朋友在教室內悶得發慌,喃喃自語道:“雨下個不停,不能出去玩,好討厭。”
處置(1):“又不是我要下雨,你怪什么?當學生的不知道要用功讀書,總是想玩。”(否定感覺)
處置(2):“這種天氣讓你們煩死了…”(肯定感覺)
例三:
情境:一位被腦性麻痹兒子拖累得死去活來的媽媽,抱怨道:“我真想把我的孩子殺掉!”
處置(1):“虎父不食其子,為人媽媽的,怎么可以恨自己的孩子呢?”(否定感覺)
處置(2):“這孩子帶給你的痛苦實在太大了,你為他犧牲也夠多了,但殺人是不對的行為。”(肯定其感覺,但拒絕接受不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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