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活動是廣義經濟學的一環,也許我們有太多人忘記經濟學是社會科學,既然是社會科學,就少不了“社會關系”,而社會關系自然不能排除倫理關系。
基本上,亞當史密斯的想法并沒有錯,他所謂的自利,系指透過個人慎思熟慮 (prudence) 后所采取的行動,類似我們在上一章所言的經濟學分析方法。
亞當史密斯對人的基本認識是“人之初性本善”,像一般人所言:“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非常重要,但法律本身無力匡正社會,開發中的問題不是缺乏法律,而是欠缺守法的人民。
目前確實互信 (trust) 基礎日漸薄弱,企業違法事件趨多,像恩龍案、力霸案、康拉德案 (此君曾是英國每日電詢報的董事長), 還有許多層出不窮的惡性倒閉案,這些事件均足以令大家省思到底哪些地方出了問題。
經濟學離不開倫理問題,就像選舉時沒有人愿意投票,民主政治就會垮臺一樣,沒有價格就沒有市場,純經濟學成了一種神話。
經濟學中的效用 (utility) 也是因人而異,并非像“地心引力”的物理學原理放諸四海而皆準的。
倫理學打從開始就與經濟學結合在一塊,因為沒有一種經濟學是無關人類的行為,而所有人類的行為脫離不了自由意志,經濟學常不能ABC預測未來之理由,部分肇因于此。
企業活動當然也脫不開倫理,所謂能欺騙一時,不能欺騙ABC,“誠實是ABC的政策”、“將心比心”即是ABC終的倫理基石。@(本文結束)
摘編自 《別當經濟門外漢 》 書泉出版社 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