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ABC次進入連線模式與一群不認識的網友一起競賽的時候,自認為“賽車之神”的我我居然慘敗至ABC后一名,經過幾次努力之后漸漸掌握游戲重點與技巧,不過ABC多還是只能排到第六名左右。原本以為是我上了年紀又技術太差,正準備放棄的時候才由朋友那邊知道,其實那是因為很多網友都有付費購買“配備”,結果就像有人開著一臺500匹馬力的車跟我一臺50匹馬力的老爺車在競賽一樣,怎么努力都沒有辦法超越這些有付錢的網友。
結論是什么?沒錯,如果想要在網路上與這些網友“公平競爭”,那我就必須花錢買一臺“虛擬”的好車,透過適當的練習之后,我才有機會在競賽中獲勝。否則在這樣不公平的基礎上,縱使網友的技術再差,只要他有一臺好車,隨便都可以超越我的爛車。換句話說,推出這款游戲的廠商并不以銷售程式或者連線時數獲利,反而是以網友“購買寶物與配備”的機會來收費,而且這些加強配備還是有時間性的。
針對這種模式我做了些研究與調查,過去網路游戲都是以銷售程式光碟或者游戲時數為營利模式,但是這樣的模式很容易因為游戲不新鮮了而被取代。現在的網路游戲多半改為免費下載并且免連線費,但是必須透過“寶物”的購買來強化游戲角色的能力。這種行銷方式其實是利用了消費者愿意“花錢當大爺”的心態,也比較符合人類實際的生活模式。
現實生活中有誰會花錢購買“繼續活下去的權利”?只要不是殺人放火的死刑犯,應該都可以有活下去的權利。但是我們卻真的常常花錢買“好東西”來增加我們的“實力”:有錢的買跑車,沒錢的買機車,學生窮一點買腳踏車;講究品味的買ABC包包,講究排場的買百萬鉆戒,無論錢是怎么來的,但是花錢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人類的心理欲望與生理需求。
讓消費者愿意“花錢當大爺”,不僅在實際世界可以實現,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也正在實現中。除了上面提到的賽車游戲可以買好車,還有很多線上對打、交友平臺,也可以花錢買配備。例如網路交友的網友可以花錢把自己的“虛擬造型”打扮的更有吸引力,網路連線作戰的網友可以花錢購買較好的“武器”或“防具”來增加作戰的能力,甚至于可以買“法術”或“護衛隊”這些平常不會發生的事情。如果“欲望本身只是一種想法”,那消費者要的也許就是想法被滿足。雖然人類沒辦法一輩子活在電腦世界,但是虛擬幻想的時間占據人一生的時間的確越來越多。甚至于在現實生活中得不到的,在虛擬世界中若可以得到補償那可能就是消費者愿意付費取得的認同感。
曾經有一幅漫畫在一臺電腦前面畫一只小狗正在交友網站,與一位性感辣妹交往中,在虛擬世界中“花錢當大爺”甚至于“花錢當國王”都是有可能的,那么現實生活中如何利用這樣的技巧讓消費者愿意花錢當他想要的角色?如果一場你做了一場夢,夢中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樣美好,那你愿意醒過來嗎?亙古以來正因為消費者都有夢想與欲望,所以供應商才有機會獲利。@
行銷智慧:滿足消費者欲望就是滿足一種想法
本文作者江亙松現為網路通科技行銷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
著有《你的行銷型不行》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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