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一樣有其組織認同,是企業內大多數人認定的、企業長久存在的特質,組織認同回答“我們是一家什么樣的企業?”這個問題。不過,很少企業了解組織認同對自己的影響。
個人的自我認同影響其行為,如對朋友、職業、目標等的選擇。
譬如,認為自己是誠實的人,不會與說謊者為伍;自認為是經國濟世之才的人,會訂定遠大的目標。組織認同亦影響企業的經營行為,如經營領域的選擇、目標的決定等。
例如,臺電、中油、臺肥和臺鹽都是國營企業,他們的組織認同通常會有“我們是公務機構”的概念,這個對自己身分的認定便影響其行為。
例如公家機關應該要:避免與民爭利、依法辦事、配合政策重于經營效率等。這些當然會限制國營企業的經營范疇、經營方式,以及獲利能力。亦即,愈把自己當公務機構的國營企業,其經營領域與經營方式就愈不具彈性,反之亦然。
臺鹽就是一個例子。該公司的前任董事長鄭寶清先生并非臺鹽老員工,也非公務員出身,因此,他對臺鹽這個組織沒有既定的看法與認定,進而,他給臺鹽新的組織認同。
鄭寶清先生所認定的企業是:要以客為尊,替消費者講話,消費者需要什么產品,公司就應該提供。因此,在經營領域上,他讓臺鹽從制鹽與賣鹽,轉變到制造與販售生物科技產品,以及經營觀光休憩產業。
這些改變對于一個將自己視為國營事業的企業而言,都是超乎想像的。亦即,企業如何看待自己,或者不將自己認定為什么,深刻的影響其經營行為。
組織認同還有我們不易察覺的影響。一個人無法認定自己是誰,他在做決定時,就無法有所依據。也就是說,這個自我認同給了個人行為上的指引但同時也是框架。
相同的道理,企業必須有其組織認同才能據以決定其經營行為,可是,這套對自己既定的看法,也就框限了自己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亦即,組織認同對企業而言,好處是進退有據,缺點是影響組織的適應力。
近年來,企業經營環境的變動較諸以往劇烈,企業必須要能覺察自己的組織認同為何,以及知道其如何影響經營行為,以免既存的自我認定阻礙了企業隨環境改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