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趙明亦同意近年家長投訴學校的情況比以往多,「或者是受到社會風氣的影響,也因為現時家長知道他們有反映的權利,以及有很多渠道給他們反映意見」。
無論是擔任聯會主席還是子女學校的家教會主席,趙明ABC常見的家長投訴是教師做錯事、改錯卷,以及有關教師教學質素的問題,他指若家長親自跟學校談,大家都會感到尷尬,所以家教會作了「中間人」接收這類投訴,而他亦會友善地跟學校提出意見,或者教家長婉轉地、開心見誠地與教師討論,避免公開指摘,好讓大家也有一個下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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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學校政策 非話改就改
不過,趙明認為有些投訴實在是「搵嚟拗」,如關乎學校行政或一些既定政策,即使家長要投訴,也不可能說得通、說得贏。「例如家長說一年幾次考試實在太多,但這是學校的政策,不是說改就改;其次當中一定有反對和支持的家長,處理起來也有難度。」
他指家長的確需要發泄的渠道,然而家教會也非「冤情大使」,「試過有家長想轉換校褸款式,但學校的校服顏色多年來都是綠色,可是新款校褸的綠色并不好看。試想學校怎能為換款而改變傳統顏色?經過多番周旋,家校都決定沿用舊校褸,亦沒有影響雙方關係,這就是大家明白對方難處后作出磨合的結果。」
現時很多學校都設有家長教師會,然而很多家長會把它視為投訴的渠道,當遇到對學校或老師不滿的事情,便會向家教會申訴,希望它們能協助把投訴「轉介」學校,并替他們解決。不過,其實家教會的作用并非如此單向地為家長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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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en Cheng是香港浸會大學guoji學院講師,女兒念幼稚園時,她是學校家教會主席,現時女兒已升上小學,她仍是擔任幼稚園家教會的顧問,不定期參與現屆家教委員會的會議,提供意見。
既是老師,又是家長,她應比一般家長更加明白家、校雙方的想法,她指家長教師會是家校溝通的一道重要橋樑,同時希望家長在投訴前,理解老師和學校的難處。「家教會其實是夾在學校和家長之間,它的角色并不只是為家長發聲,同時也會為學校發聲,不會偏幫某一方。因為家教會成員并非議員,不是替家長去投訴學校,而是幫忙解決家長的疑慮,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們很清楚明白學校的難處及家長的誤解,當家長有疑問、意見時,家教會會把它們轉告校方,令學校可以作出更好的安排。」
家校會顧問:給校方多點時間
不過,Sheren指出,有時家長的意見并非ABC身感受,而是道聽涂說而來,例如家長A告訴家長B,B又告訴C,C覺得有問題便向學校投訴。「遇到這些情況,我們一定會找ABC身當事人了解,再商討解決方法,因為家長都來自不同背景,同一件事,各人感受當然不一樣。其實,有時老師已經正在處理事情,只是未公開宣布而已,大家不妨給校方多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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