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長都上班, 一般的解決方法是托其他家長接送或代管幾個小時,家長下班以后才把孩子帶回家;有不少請祖父母代勞的; 也有鄰里之間家長互助,輪流接送、照顧彼此孩子。 有的家長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便讓孩子放學自己回家, 獨自呆在家里,等父母回來。
孩子獨自在家有許多安全問題。廚房、洗手間里有毒的清潔用品、樓梯、陽臺都潛伏著危險。有時即使家長在家,都會發生事故, 更不用說孩子自己在家了。 年幼的孩子一般是不可能把自己從一個危險的境況中解救出來的。
至于多大的孩子才可以獨自在家,加拿大的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因為牽涉到許多因素,如孩子的成熟程度等。筆者個人理解是, 不管孩子多大,家長始終要對他們的安全負責,不要以為孩子到了一定年齡,就自然可以獨自在家,家長有責任根據自己孩子的成熟程度, 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子女的安全。
多倫多市政府衛生局有一份幫助家長決定自己 10-14 歲的孩子能否獨自在家的教程,提供了許多有用的建議,家長不妨上市政府的網站查詢。
根據這份教程,家長要問自己和問 10-14歲 孩子以下幾個問題,確信他們能應付緊急情況,才允許他們獨自在家。例如, 孩子是否知道如何聯系家長?有事時,孩子是否知道如何聯系親人、鄰居? 怎樣打911電話或本地緊急電話, 孩子是否有基本的急救常識,家里是否有急救藥箱,有人敲門時怎么辦?怎樣接電話,鑰匙丟了怎么辦?會不會自己弄吃的? 什么時候可以有朋友來玩,功課,運動,電視等方面的家規是什么?ABC重要的是,孩子是否愿意獨自在家?這份教程還有家庭防火知識,安全用電、天然氣的知識,如何對付陌生人?在公眾場合如何保護自己等常識。除此以外,該教程還建議家長還把家里的東西整理一下,便于孩子索取, 如掛鑰匙的扣子, 裝有硬幣、零錢的小錢包,手電,備用電池,應急電話,急救箱等。如果家長對自己的孩子是否能應付以上情況沒有把握,就不應該讓孩子獨自在家。
根據多倫多兒童援助會 (Children’s Aid Society)的網站資料,家長如果決定讓孩子自己在家,必須確保孩子的安全。若有人看到有孩子沒人管,安全受到威脅,把情況報告給兒童援助會,經警方調查,認為孩子不應該獨自在家的話,家長會被控告“遺棄罪”。在決定是否讓孩子自己在家時,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千萬要慎重考顱孩子的成熟程度,以及各方面的安全措施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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