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導向的消費者已經將“材質、功能、服務、少量多樣、即時化、附加價值”這些定價因素,視為理所當然的基本配備,生產者越來越難利用這些因素的改善,來說服消費者支付更多的金錢,但是像 VERTU 這樣把其中一支手機定個天價有幾點好處:
1. 這個定價本身就是個新聞,跟當年的勞斯萊斯進口到臺灣一樣,一臺進千萬的汽車本身就能讓消費者在短時間建立品牌度,符合讓消費者發出“!”或者“?”的原則
2. 稿單價產品對消費金字塔頂端的族群來說,提供了一個與眾不同的機會,就像 TOYOTA 在銷售國民車多年之后,以 LEXUS 這個品牌成功打入稿單價的消費市場
3. 若能將產品的“價格與品質”建立關聯,那消費者雖然買不起ABC貴的產品,但是該公司 10 萬元以內的手機卻可以在“稿品質”的形象下獲得消費者青睞
經濟學里面有個名詞叫做“生產者剩余”,指的是生產者銷售一個產品的時候,“實際售價”超過“ABC要求價款”的部分。所謂“實際售價”就是“市價”,也就是由消費者手上拿到的貨款,“ABC要求價款”原則上就是成本。其實供給者在所有的銷售行為都希望追求“生產者剩余”的極大化,但是除了供給、需求、制造技術、廣告宣傳、形象塑造等方式以外,怎么樣消費者認為“這個產品貴的有道理”,也許是制訂“合理的價格”以外的一種“另類思考”邏輯。
行銷智慧:想辦法讓你的消費者買得越貴越快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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