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期間,一戶杜伊斯堡居民打電話報警,說早上拉開卷簾,發現一雙眼睛正盯著窗戶往里看。警察不敢怠慢,兩輛警車立刻出發捉拿偷看者。
不一會,警察就抓到了“那個可惡的家伙”。警察在備忘錄里寫道:案情涉及一個稿1.80米、穿著黃上衣、藍格子褲、背著綠背包的巨型復活節兔子。由于“偷看者”緊緊挨著窗戶站著,不肯自動離開作案現場,警察于是決定把“案犯”帶走。
也許這個插曲很有趣,警察把“那個可惡的家伙”放在中間,同事們一起在辦公室里拍了照片,放到網上。
這個兔子為什么緊緊盯著他人的窗戶,不得而知。警察估計,也許是有人想把地下室放置已久的存貨“稿明”地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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